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 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金融 0251)

  • 王艳
  • 日期:2018-04-04
  • 15287

一、培养目标

结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和中国科学院相关研究所在金融与管理方面的优势师资力量,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与金融学理论知识、深厚的数理金融功底、突出的实践应用能力、能够胜任投资管理、金融产品设计、金融风险管理、企业资本运营与财务管理、宏观经济与行业分析等金融实务工作的高级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

二、学制与学分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7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5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选修课16学分,实践环节4学分。

三、学习要求

(一)、课程类别

分为理论、实践2个模块。其中,理论模块要求学生总共至少完成33学分,实践模块要求学生至少完成4学分。学分及时间分配如下表:

模块类型

学分

时间安排

全日制

非全日制

理论模块

33

第一至第二学期完成

第一至第四学期完成

实践模块

4

第一至第三学期完成

第一至第四学期完成

1、理论模块

该模块主要目的是保证金融专业硕士全面、系统地掌握金融基础理论知识和管理技能,模块设计兼顾知识的系统性和专业性,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设置与安排课程。该模块由先修课、必修课、选修课三种课程类型组成。该模块要求金融专业硕士学生完成至少33学分,包括必修课17学分,选修课16学分。

(1) 先修课,包括会计学原理、经济学原理、统计学。课程安排在开学后前2周完成。

(2) 必修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英语2门公共基础课,财务报表分析、投资学、公司金融、衍生金融工具等4门专业必修课,共6门必修课,17学分。全日制课程安排在第一学期完成,非全日制课程安排在第一、二学期完成。

(3) 选修课,包括金融理论模块3门课、数量理论模块3门课、定量分析模块4门课和应用与拓展模块8门课,需修满16学分。全日制课程安排在第二学期完成,非全日制课程安排在第三、四学期完成。

(4) 实践环节,全日制安排在第一至三学期完成,非全日制安排在第一至第四学期完成。

具体课程见附表《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2、实践模块

该模块的主要目的是提高金融专业硕士学生深入了解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熟练运用金融数据分析工具、增强发现和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该模块的主要组成有:

(1)讲座与报告,包括学术前沿讲座、聘请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的高管做报告,共11次,44学时。

(2)参观与访谈,到国内大中型金融机构,尤其是金融专业硕士重点就业目标单位参观和访谈,共2次,8学时。

(3)上机实习,安排金融专业硕士学生在路透金融风险实验室上机实习,共3次,12学时。

(4)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金融工作岗位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

(二)、教学方式

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采用体验式教学,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解决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遇到的实际问题。主要方法包括:

案例教学:运用案例教学是金融专业硕士教学的重要环节。在课程中尽量运用近期国内外发生的典型金融事件开展案例教学。

上机实习:安排金融专业硕士学生在路透金融风险实验室上机实习,提高学生搜集和分析金融数据的能力,深入了解金融产品的结构、定价和风险。

头脑风暴训练:教师引导学生提出自己的观点,培养学生为某一特定问题找到解决方法的技巧的一种教学模式。

研讨交流:组织学生将实战的经验体会进行研讨,研讨过程中请专家、教师进行点评,增强学生经验交流机会和理性思维能力。

课外讲座:请国内(外)金融领域的知名学者和金融机构的企业家、管理者为学生们分析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介绍国际金融创新的最新动态、剖析国际近期发生的典型金融事件、分享不同金融机构的投资理念和金融风险规避方式等内容,使学生全面、系统地了解创新型金融产品的发展现状,更好地把握金融市场的走势,从而进行风险管理和金融投资。

(三)、国际交流

采用引进海外优秀师资,组织海外交流等多层次、多途径的方式,拓展金融专业硕士学生的国际视野。具体包括:

1、组织金融专业硕士学生参加国际交流访问活动;

2、招收国际学生参加金融专业硕士项目。

(四)、毕业论文

金融专业硕士在校期间必须提交一篇具有硕士学位水平的学位论文。毕业论文应体现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紧密结合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我国金融改革和金融产品创新的趋势,并在金融专业硕士自己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

评价论文水平主要考核金融专业硕士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以及论文的应用价值。

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论文要求文字简练通顺,有较强的逻辑性,行文格式规范。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具体要求参见《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四、课程设置(见附表)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按要求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由国科大学位办公室委托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补充规定》,结合相关培养方案执行。

附表: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专业代码:025100                         总学分要求:37学分

课程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先修课

1

会计学原理

不计

8

 

2

经济学原理

不计

8

 

3

统计学

不计

16

 

必 修 课

公共基础课

(5学分)

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2

 

5

英语

3

48

 

专业必修课

(12学分)

6

财务报表分析

3

48

 

7

投资学

3

48

 

8

公司金融

3

48

 

9

衍生金融工具

3

48

 

选 修 课(16学分)

金融理论模块

10

金融经济学

2

32

 

11

行为金融学

2

32

 

12

金融政治学

2

32

 

数量理论模块

13

金融中的优化分析

2

32

 

14

金融计量经济学

2

32

 

15

金融时间序列

2

32

 

定量分析模块

16

金融决策模拟

2

32

 

17

金融数据分析

2

32

 

18

量化投资

2

32

 

19

金融产品设计

2

32

 

应用与拓展模块

20

金融风险管理

2

32

 

21

企业并购与重组实务

2

32

 

22

固定收益证券

2

32

 

23

国际金融

2

32

 

24

商业模式

2

32

 

25

投资银行实务

1

16

 

26

外汇交易实务

1

16

 

实践环节

27

金融工作岗位实习

4